近日,常德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案件。
石门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时发现,石门县永兴街道刘家坪社区的石门县新合作物流园二期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管理单位汉寿县新合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处5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会深刻吸取此次消防违法行为的教训,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王颂扬
编辑: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