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为2家公司共计10.48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南通光之悦为五矿信托本金6.48亿元融资项下共同债务人,贷款总期限24个月,分批放款,每批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南通光之悦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南通光之悦房地产的股东以其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钧光鹏房地产接受光大银行长沙新胜支行提供的4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长沙钧光鹏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来源:中国网
编辑:李雨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