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30日讯(记者 康希)住房问题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为了解决“住房难”问题,长沙县住建局推出一系列组合拳,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确保公租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近日,记者从长沙县住建局了解到,自2008年起至今,长沙县共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53个,投入19亿元,总建筑面积达71万平方米,房源共计14564套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共14415套间,入住13478套间,入住率达93%。保障对象包括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本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各镇(街道)的教师、医生等新就业无房职工群体,保障对象总计达6万余人。
目前,长沙县城镇户口的低保户或者低收入家庭、在长沙县无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的可申请租住长沙县公租房,而且上述条件只要不发生变化的话可一直享受保障,且租金为1元/㎡(政策变化时相应调整),免收物业费。
据长沙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政策,长沙县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以及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住房困难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障方式。具体申请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可参考申报链接进行申报,或拨打咨询电话:0731-84060137、0731-84060201。
相关链接
一、廉租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申报链接
申请条件:
1、户口:申请人具有长沙县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2、收入:申请人的家庭已取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局出具的《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
3、住房:户头内所有家庭成员在长沙县无房产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离异5年内,若前妻或前夫有房产的要考虑房产条件,5年以上的则无需考虑)
需提交资料:1-6为必交资料(租房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需提交第3-5项资料进行续签。)
1、《长沙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申请报告(原件),需社区盖章;
3、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结(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未注明户别的,需提交常口历史信息即户别证明)
4、户成员关系证明(公安局或社区出具);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和低保近六个月流水复印件或《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年审时只需提供银行流水或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6、住房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等居住情况证明(复印件)。
7、申请补贴的需提供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二、公共租赁住房非定向配租申报链接(最多住5年)
申请条件:
1、户口:申请人具有长沙县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或取得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口。
2、收入:户头内的所有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524元。
3、住房:户头内所有家庭成员在长沙县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需提交资料:1-5点为必交资料。(租房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需提交第3-5项资料进行续签,非定向公租房最多续签4次)
1、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非定向配租申请审批表(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告(原件),需社区盖章;
3、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结(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未注明户别的,需提交常口历史信息即户别证明)
4、申请人户头内所有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524元的收入证明;(民政局出具,年审时只需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5、户成员关系证明(社区或者公安局出具);
6、有工作的,提供长沙县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7、申请人在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复印件;
8、重大疾病家庭提供诊断书以及治疗费用凭证。
三、公租房定向配租所需资料申报链接(最多住5年)
申请条件:
1、人员类别:长沙县注册的企业工作人员。
2、收入:该企业申请员工的月工资低于2524元。
3、住房:该企业的申请员工在长沙县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方式:以企业为申请主体,向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公租房申请及相关资料。
需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必交项。(租房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需提交第6-8项资料进行续签,定向公租房同一名员工资料,最多续签4次)
1、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告或相关批文(原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代码证)(盖单位公章)
5、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员工花名册原件(姓名、身份证号、工资收入、联系电话等信息)及电子版(盖单位公章)
7、申请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8、长沙县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连续缴纳一年以上)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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